回信国家信访局
2022-02-15 2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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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信 国 家 信 访 局

国家信访局:

几年来,我们多次寄信(见后)习近平总书记,反映行政司法腐败的乱象。你们几次网上回短信(陈昌永:您好!您提出的有关事项,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请您直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特此告知。国家信访局 2020年11月28日......)。

现挂号寄来我们《致四川省高级法院王树江院长的公开信》以及涉及四家法院的博文【《质询:四川省高级法院何时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事项,查处纠正惊动全国人大的特大冤假错案?!》、《质询:成都市双流区法院何时查处纠正惊动全国人大的特大冤假错案?!》、《质询:崇州市法院敢不敢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复?!》、《提交崇州市法院证据材料的解说-----十万对三十万 一场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战!》、《质询:成华区法院何时撤销(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纠正冤假错案,成华区法院为何死拖硬抗?》】望查阅。

随信附上三年前北京大学建校120周年之际拙作《按毛泽东思想办事 照毛主席指引的社会主义金光大道走 中国在经济上早就赶上超越美国(上)》。

此致 礼!

川威集团等八家单位代理人: 陈昌永

2021年6月26日 于成都

习近平总书记:您好!

昨天(2020-11-17)收看了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倍受鼓舞。作为入党多年的共产党员,我有责任向你反映亲身经历的三起行政司法腐败案例。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根据成都棠湖集团的报告,双流县政府《关于成都棠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抵债接收双流汽车配件公司资产有关善后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在光天化日之下,以“莫须有”债务、鲸吞和掠夺双流汽车配件公司二千多万元全部资产,导致鸠占鹊巢,二百多号职工集体失业,上千万元国有资产和债权人权益遭受侵犯。官司打到法院,四川省三级法院不是强行调解,编造当事人签收回证签字,为其披上“合法”外衣;就是公然串通被告双流县政府做作复印件加盖鲜章的伪证;或者避开实体事实,强奸司法程序,不审、不查、不问、不理。我们川威集团等八家原告再度联名共同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明明双流县人民法院《调查报告》已经证实双流汽车配件公司不歉成都棠湖集团任何实质性债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查明被告双流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抵债接收双流汽车配件公司资产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川行终字第28号、(1999)川行终字第7、8、9号四份终审裁定根据“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事实,又一致认定被告“《会议纪要》是双流县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仅此一条法律规定,就足以推翻四川省三级法院的所有调解和裁判。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0)行监字第445号函却视而不见,违背法律规定,继续采用大案划小,小案化无的伎俩,倒置举证,反转指责众原告“申诉材料及申诉理由,尚不足以否定原审生效裁定”,一并推出法院大门。

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权力的淫威和利益的驱使下彻底地坍塌了!

与此案相对映的是,早在2000年6月,成都红光科贸公司经崇州市法院委托审计局审计评估,司法局公证处公正,真金白银抵债接收了崇州市春风锻压厂,4年多以后,崇州市法院为规避最高人民法院从2005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规定,竟和地方政府先后指使黑社会团伙于2004年12月、2006年8月在公安、政府官员的带领、指示下,抢劫侵占了成都红光科贸公司春风锻压厂。成都红光科贸公司报案,公安不作为;起诉,法院不受理;常年走访,市委书记拒不接访。你能说,崇州市还是共产党执政的地方吗?!

更为恶劣的是,2005年,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野蛮行政暴力拆迁红光电子管厂生活一区。拆迁办几个头目多次带领人马撵上门暴打驱赶被拆迁户。我们当时报了案,建设路派出所程诗彦作有长达9页案情记录,可每次强拆公安多出动助阵。我们迫不得已拿起法律的武器,状告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野蛮行政暴力拆迁。成都市中级法院压案不立,违法行径败露后,司法权力流氓化,立案庭庭长蒋剑鸣捏造罪名,提供伪证,裹挟串通金牛区公安局非法拘押毒打告状人;指使成华区法院炮制(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并伪造当事人签收,进行诬陷迫害。

当时,我们即以双流县政府《会议纪要》行政侵权案为主线,集合崇州市法院和地方政府指使黑社会团伙抢劫侵占成都红光科贸公司春风锻压厂案、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野蛮行政暴力拆迁案,写成《行政审判庭上的报告---四川省三级法院庇护腐败大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报送全国人大。全国人大高度重视,随即批转四川省人大。四川省人大专门行文,责令四川省检察院审查,且限令2006年3月15日前将审查结果书面报告全国人大。四川省检察院长达11页《检察报告》认为我们《行政审判庭上的报告》报告情况属实。所谓情况属实,即,四川省三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庇护腐败大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铁证如山!

四川省检察院要我们仅就双流县政府《会议纪要》行政侵权案再次提交八家单位联名《行政申诉状》,四川省检察院准备抗诉。可至今15年过去了,全国人大交办的事情,四川省检察院仍未依法提起抗诉。

四川省高级法院(2018)川高法巡访537号《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全文如下:

陈昌永:

你于2018年4月8日向中央第四巡视组反映的信访事项,我院已受理,将尽快向你反馈办理结果。

特此告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章)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又是两年多过去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仍然没有办理结果。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只有请总书记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一条生路。

此致 礼!

川威集团等八家单位代理人:陈 昌 永

2020年11月18日 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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