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成都市成华区法院
2022-06-06 05: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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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
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何时撤销(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

早在2013年3月,我就在新华网公开发表了【成华区法院何时撤销(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2015年8月,又在人民网公开发表《纠正冤假错案 成华区法院为何死拖硬抗?》。

年前,按照中央部署,成都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顽瘴痼疾。成华区法院王法官(电话18683619412)几次来电向我们询问这起冤假错案,并且约谈了我和张珍。我们在电话里并且当面告诉她,2005年成华区政府野蛮行政暴力拆迁红光电子管厂生活一区,我们依法起诉到成都市中级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压案不立。违法行径败露后,司法权力流氓化,捏造罪名,提供伪证,裹挟串通金牛区公安局非法拘押毒打告状人;指使成华区法院炮制(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诬陷迫害告状人。我们强烈要求成华区法院撤销这份《行政裁定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2008年8月8日全国县委书记大接访中,成华区委书记宋朝华当着公检法全部职能部门当场斥责区房管局长徐辉:“人家没有给你签协议,你就拆房子,不是强拆是什么?!”制止他再狡辩下去。宋书记大声责问:“谁是李坚?!”上百人挤满的接访大厅,成华区信访科长李坚根本不敢站出来对证带人强拆我们房屋,暴打驱赶红光厂被强制拆迁户的事实。

宋朝华书记随即作出成华访【2008】557号信访件批示。成华区区委书记 区长大接访(25)期《接访纪要》清楚地写明,陈昌永反映:2000年4月成华区有关部门将其红光一区住房进行强拆,希望政府依照相关政策和法律对此事进行处理。答复:责成区房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在10月8日以前书面回复来访人。

经过几轮交谈,正因为有(2005)成华行第1号《行政裁定书》的存在撑腰,成华区房管局只同意解决我陈昌永个人被强拆房屋的赔偿,拒绝将我们斗争得来的现行拆迁政策“惠及”红光厂生活一区大多数被拆迁户。这是我们的底线,当场遭到我的断然拒绝接受。转而寻求撤销成华区法院(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

2010年5月至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行政申诉上访难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评查,纠错改偏。”我们三人(陈昌永、何光乡、张珍)作为红光厂一区300多被拆迁户的代表,常年走访成华区法院。这年9月,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成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梅锦瑶承认炮制(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错了,代表法院当场决定,先和政府联系,走行政协调的路子,落实区委书记大接访交办事项,做到案结事了。若协调不成,再自行申请撤销成华区法院(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

2012年1月4日,成华区法院副院长文兵、立案庭副庭长卿玲接访,当面查证:成华区法院在炮制(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的同时,还伪造了受害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我们当即要求法院自行撤销(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文副院长反过来要我们写申请。我们如实说明情况,写了申请,第二天就交到了成华区法院。

又是一个十二三年过去了,成华区法院至今既没有和成华区政府协调下来,也没有撤销(2005)成华行立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路漫漫兮,这起冤案何时能昭雪?何日才案结事了!

年前(2020-11-1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我们坚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之时,就是这起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之日!

2021年1月24日 于 成都

2022年5月30日第58次发到成都成华区法院电子信箱cdchf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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